【行政法】106年地特三等申論題題組
題目素材應該是從
「106年高等行政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法律座談會提案及研討結果提案二」來的
https://goo.gl/BYPLVv
第一題:
在問行政罰法第11條第1項「依法令之行為,不予處罰。 」,這個「依法令」,是否包含上級機關的「解釋性行政規則」
第二小題:
就是上面這座談會甲說(肯定說)、乙說(否定說),大會最後採「否定說」,國營事業不可以主張自己應遵守行政院、經濟部的函釋而導致違反勞基法,欠缺期待可能性,也可以用這理由主張行政罰法第8條「不知法律」阻卻責任。
第三題:
1.國營事業是私法人,也是有訴訟權能,所以對於行政處分還是可以提起撤銷訴願、撤銷訴訟。
2.如果罰鍰處分已執行完畢,但因為還是有回復可能性,所以正確訴訟類型不會有改變,一樣走撤銷訴願、撤銷訴訟(4+196I)。
短評:
1.這題也太新了啦,座談會是106年9月才做的,可能一堆考生考前都沒有看過這份資料。但....這就是行政法考題向來的習性....
2.那個座談會的結論其實還不錯,似乎在告訴所有國營事業,不要以為有行政院或經濟部的函釋就靠勢,行政法院還會要求好好遵守勞基法...(不過,這也只是高行的座談會,搞不好到最高行就翻盤....誰知道呢)